各优质校建设部门: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依据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要求,在前期进行中期目标、验收要点的佐证材料梳理的基础上,各相关建设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建设进度、标志性成果、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的梳理,总结建设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现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建设部门全面梳理项目建设进度,逐一梳理最终验收目标和验收要点,完善项目建设佐证材料,补充完善后根据要求提交给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与优质 校建设办相关对接人联系提交。 2.总结项目建设标志性成果和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统计时限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完成率等情况按照最终验收的目标来统计);总结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效。 3.按照要求形成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各部分的牵头部门和撰写要求参照附件的模板,详见附件)。 各建设部门请根据下列时间要求进行提交: 1.各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于12月5日前由各项目牵头部门汇总并梳理文字和数据后提交优质校建设办公室。 2.项目建设佐证材料于12月15日前由各牵头部门提交给优质校建设办相关对接人,由优质校建设办梳理检查无误后上传质控平台。
优质校建设办公室
2021.11.29